北京市顺义区2014届高三语文第二次统考试卷

北京市顺义区2014届高三第二次统练

语文试卷

本试卷共7页,15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考生务必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全部在前面相应位置填涂),在试卷上作答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本大题共5小题。共15分。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1—4题。

当年在北大,上辜鸿铭先生的课听他  ① 当世人物是一大享受。之际,讲到 ②处,一把年纪的他也会 ③ 轻则【甲】重则【乙】,其形象让人忍俊不禁

老辜素来以铁齿铜牙闻名骂起人来常常令人捧腹。袁世凯称帝时,正上课,站在讲台上,接二连三地从第一分钟骂到最后一分钟,学生在下面拼命鼓掌助兴,下课之后这些骂语犹能绕梁三日。

在北大能入辜鸿铭法眼的人没有几个那些所谓“新文化运动的君子,在以维护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的辜鸿铭眼更是不屑一顾。他批评胡适【丙】,认为他的英语是美国中下层的英语,说:古代哲学以希腊为主,近代哲学以德国为主,胡适不懂拉丁文,又不会德文,教哲学岂不是骗小孩子?” 

1.在文中①②③处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3分)

A.谩骂    得意    兴奋

B.臧否    得意    忘形    

C.臧否    得志    兴奋

D.谩骂    得志    忘形

2.文中【甲】【乙】【丙】三处所填内容正确的一项是(3分)

【甲】                    【乙】                  【丙】

A.一展歌喉唱段小曲         从怀里掏出几颗花生大嚼    驴唇不对马嘴

B.从怀里掏出几颗花生大嚼   一展歌喉唱段小曲          驴唇不对马嘴

C.一展歌喉唱段小曲         从怀里掏出几颗花生大嚼    干什么不吆喝什么

D.从怀里掏出几颗花生大嚼   一展歌喉唱段小曲          干什么不吆喝什么

3.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忍俊不禁”,是指辜鸿铭的行为令学生们难以接受。

B.“绕梁三日”显示出辜鸿铭对袁世凯的痛骂极有特色。

C.“新文化运动的君子”表明了作者是看不起这些人的。

D.“不屑一顾”,显示出辜鸿铭对自己哲学观点的自信。

4.对辜鸿铭这一人物的分析及推断,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 

A.辜鸿铭先生上课,颇有些名士风度。

B.辜鸿铭在北大,应是有争议的人物。

C.辜鸿铭是维护帝制、反对新文化的。

D.辜鸿铭丝毫不认同胡适的哲学成就。

5.下列诗句涉及到的我国传统节日依次是(3分)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A.中秋   春节    元宵    端午

B.春节   中秋    重阳    元宵          

C.元宵   重阳    中秋    春节

D.中秋   重阳    春节    端午

二、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6—8题。

王羲之字逸少,司徒导之从子也。羲之幼讷于言,人未之奇。及长,辩赡,以骨鲠称。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深为从伯敦、导所器重。陈留阮裕有名,裕亦目羲之与王承、王悦为王氏三少。时太尉郗鉴使门生求女婿于导,导令就东厢遍观子弟。门生归,谓鉴曰:“王氏诸少并佳,然闻至,自矜持。惟一人东床坦腹,独若不闻。鉴曰:正此佳婿邪!访之,乃羲之也,遂以女妻之。

羲之雅好服食养性,不乐在京师,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会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谢安未仕时亦居焉。孙绰、李充等皆文义世,并筑室东土与羲之同好。尝与同志宴集于会稽山阴之兰亭,羲之自为序以申其志。

羲之性爱鹅,会稽有孤姥养一鹅,善鸣,羲之求市未能得,遂携亲友命驾就。姥闻羲之将至,烹以待之,羲之弥日。又山阴一道士,养好鹅,之往观焉,意甚悦,固求市之。道士云:为写《道德经》,当举群相送耳。羲之欣然写毕,笼鹅而归,甚以为乐。尝至门生家,见榧几滑净,因书之,真草相半。后为其父误刮去之,门生惊懊者累日。羲之书为世所重,皆此类也。每自称:我书比钟繇,当抗行;比张芝草,犹当雁行也。曾与人书云: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是,未必后之也。

时骠骑将军王述少有名誉,与羲之齐名,而羲之甚轻之,由是情好不协。述先为会稽,以母丧居郡境,羲之代述,止一吊,遂不重诣。述每闻角声谓羲之当候己辄洒扫而待之者累年而羲之竟不顾述深以为恨。(取材于《晋书·王羲之传》  

注:抗行:并行,处于同列。雁行:指处于前列

6.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全都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陈留阮裕有             时:过去         重:双重(两个)

B.然闻至,自矜持           信:书信         咸:全,都

C.孙绰、李充等皆文义     以:凭借         冠:位居第一     

D.使人                 耽沉迷         若:你

7.对下列句子理解有误的一项是(3分)

A.羲之幼讷于言,人未之奇

   王羲之从小就不善言谈,谁都没觉得他有什么奇异之处。

B.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

   刚刚渡浙江的时候,王羲之就萌生了在这里养老的想法。

C.遂携亲友命驾就

   于是带亲友驾车前往观赏。

D.时骠骑将军王述少有名誉

   当时骠骑将军王述名声不好。

8.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有误的一项是(3分)

A.王羲之是司徒王导的堂侄,特别擅长隶书,被称为古往今来的佼佼者。后来被太尉郗鉴相中,成为郗家的乘龙快婿。

B.王羲之淡泊名利,性喜自然,曾与谢安等文人雅士聚集在会稽郡山阴县的兰亭,写下著名的《兰亭集序》以抒发自己的感受。

C.王羲之书法精湛,兼长隶书、真书和草书,为时人所重。他自己也颇为自负,认为和前代书家相比,自己远远超过他们

D.骠骑将军王述在会稽任职时,恰逢母丧,王羲之因为与之感情上有隔阂,只去吊唁了一次,就再也没有去拜访过他。

三、本大题共6小题,共36分。

9.用“ / ”为第二大题文末划线句断句(5分)。

述 每 闻 角 声 谓 羲 之 当 候 己 辄 洒 扫 而 待 之  是              恨。

10.第二大题文言文第三段说王羲之“叹惋者弥日”。结合文意,简要说明其“叹惋”的原因(4分)。

11.根据下面文段的意思,在横线上填写恰当的古诗文原句。(8分)

    一冬无雪,好不容易盼到了春天。清夜,喜雨悄然而至,不禁叫人想到杜甫《春夜喜雨》中的句子:“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在教室上课,身心都觉着轻松。这不,刚学完《论语》“四子侍坐”章,老师叫我们就师生关系问题发表看法,当着老师的面,大家有些为难,老师笑了:“才学完,就忘了?孔夫子说:"何伤乎?               。’”这下,打破了尴尬,大家各抒己见。老师听了,说:“大家说的都很好,对我也很有启发,用荀子《劝学》的话说,你们真是"                    ’啊!课后,希望大家像《曹刿论战》中所说,"             ’,把刚才讨论的内容写出来,整理成一篇读书笔记,好不好?若不趁热打铁,就会"           ,三而竭’啦!”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12—14

珍木奇卉,生于深山穷谷之中,不遇赏音,与凡木俱腐,深惜也。唐招贤寺有山花,色紫气香,秾丽可爱,而人莫知其名者。白乐天一日过之,而标其名曰紫阳”,且为赋诗,【甲】。于是天下识所谓紫阳花者,为人所幸乎!又,忠州鸣玉溪有花如莲,叶如桂,香色艳腻,当时亦无有识之者乐天访之,绝句云:【乙】(取材于南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卷十六)

下面是文中【甲】【乙】两处提到的诗。

【甲】题紫阳绝句                 【乙】题忠州木莲绝句

何年植向仙坛上,               如折芙蓉栽旱地,

早晚移栽到梵家。               似抛芍药挂高枝。

虽在人间人不识,               云埋人隔无人识,

与君名作紫阳花。               惟有南宾太守知。

注:①时白居易作忠州刺史,辖南宾。

12.对上面诗文的分析,不当的一项是(3分)

A.葛立方和白居易对珍奇花木都有深深的怜惜之情。

B.招贤寺的“紫阳”和忠州木莲,有着相似的处境。

C.白居易诗中或隐或显地流露着独赏奇珍的自豪感。

D.白居易更喜欢前一种花,所以为其命名为“紫阳”。

13.下面写花的诗句,与文中两首诗情感不完全相同的两项是(4分)

A.红似胭脂腻如粉,伤心好物不须臾。(白居易《咏忠州木莲》)

B.木兰红艳多情态,不似凡花人不爱庾传素《咏木兰花》)

C.孤兰生幽园,众草共芜没。(李白《孤兰》)

D.若无清风吹,香气为谁发?(李涉《木兰花》)

E.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苏轼《咏海棠》)

14.上文之后,作者由花及人,曾发出这样的慨叹:“呜呼!抱道怀才之士,埋光采于远山僻壤之间,如此花者多矣,求如乐天之赏鉴者,孰谓其无人乎!”意思是说怀才之士,终究会有人赏识的。联系现实生活,写出你对人才成长与其所处环境之间关系的思考。不少于150字。(12分)

四、本大题共3小题,共11分。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15—17题。

报道,日本一家公司使用一种合成蛛丝制作了一件绚丽的铁蓝色女装,这件衣服证实独特的超轻蛛丝材料具有多种用途。这种蛛丝的强度大于同等粗细的钢铁,伸缩柔韧性甚至大于尼龙,如果将它用于制造盔甲,强度至少是现有防弹衣3倍。

蛛丝产生于蜘蛛的旋转腺,是一种蛋白质纤维。这些纤维体具有防渗水性。此外,蛛丝透气性好,还可用作绷带,具有很好的抗菌性。目前,科学家对蛛丝十分青睐是由于它具有广泛用途,如降落伞绳索和人造血管等。

研究表明,蛛丝有很多特殊的能,有弹性,不易断,而且具有杀菌效果其中最显著的特点是容易被人体吸收,因为可以分解成水和蛋白质。研究发现,与蚕丝相比,蛛丝的优点明显,因为蛛丝中不含粘合剂蛋白质这种蛋白质是保证蚕丝结构紧凑的最主要原料,如果不把这种蛋白质分离出去,那么很可能会导致肌体过敏。科学家在小白鼠的体内植入了用蛛丝包裹的硅胶假体,观察了年时间,没有出现任何伤口不易愈合或者发炎问题

[相关链接]

美国科学家通过一种非侵入性的光散射技术,使用小于3.5毫瓦的低功率激光照射蛛网,激光束在经过完整的蛛网后,不会破坏蛛网,研究人员从而能在空间中描绘出每张网的弹性刚度。他们对于包括金纺蜘蛛、北美园蛛、西方黑寡妇等多种蛛网进行了研究,结论是“蛛丝具有独一无二的机械强度和弹性,这使其成为我们所知的最牢固材料。

从负重上来讲,蛛丝至少是钢琴线的5倍。蛛丝是一种特殊的生物聚合物,与胶原(组成皮肤和骨头的材料)相关,但是蛛丝的结构更加复杂。研究团队正在研究分子结构,以期获得生产从防弹背心到人工腱的材料。

研究人员说,这个信息应该有助于提供一个丰富的仿生材料工程结构的蓝图,譬如合成纤维的精密材料工程,它可以制造更强大、更具延展性和更多的弹性材料。 

15.根据上述材料,下列有关“蛛丝”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A.对蛛丝的新发现,可用于开发生产材料

B.作为新材料,蛛丝在强度上甚至优于钢铁。

C.作为生物聚合物,蛛丝的结构与胶原一样。

D.低功率激光束能够激发蛛丝某些特性。

E.蛛丝的弹性独一无二,应用前景非常广泛。

16.蛛丝与蚕丝相比有什么不同?(3分)

17.根据以上材料,概括蛛丝的特性及相应用途。(4分)

五、本大题共4小题,共19分。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18—21题。

难忘一种鸟叫声

在乡村的几十年里,每到初夏,都会听到“算黄算割——算黄算割”的鸟叫声,最让人感到亲切。它的叫声提醒庄稼人,麦子黄熟一点就要及时收割一点,不能等到全黄熟了再收,那样会被骤来的暴风雨毁了即将到口的麦子。其实,边黄熟边收割,这是庄稼人都懂的常识,谁也不太在乎鸟儿的“提醒”。然而,人们对这种叫声仍感亲切,就在于它传达着一种喜讯。对于喝了一个冬天又一个春天包谷糁子粥的庄稼人来说,麦子成熟最切实的意义,便是碗里可以挑出美味的面条、锅里可以烙出酥脆的锅盔了。尤其是日子紧巴到吃上顿愁下顿的人家,早已瞪着眼瞅着麦苗返青,拔节,吐穗,扬花,再由绿变黄,“算黄算割”的鸟叫声,既撩拨着他们急不可待的心,也搅动着他们亏欠太久的饱腹的欲望。

幼年的记忆里,我对白面馍馍有一种本能的期盼。过年,能吃到白面包子、饺子,可过罢初五,就都是包谷面馍了。再盼到麦秋,打下新麦,大约得半个月左右,馍和面条都是新麦纯白面做的。此后就又以包谷、豌豆等杂粮为生了。正所谓“跟着碾麦子的碌碡过个年”。每年打下新麦,母亲总要先烙一张焦黄酥脆的锅盔,为割、运、碾,没黑没白劳作的父亲改善生活。我却早已迫不及待地守候在锅台边,看着母亲把擀好的白面锅盔放进锅里,发出吱吱的响声,便有香味弥散开来。及至三翻三扣,满屋满院都漫浮着锅盔的香气儿,我早已口水连连下咽了。母亲把烫手的锅盔从锅里拎起,旋即摆放到案板上,拿起切面刀切成大小匀称的方块。我急不可待从她刀下抓过一块还有点烫手的锅盔,咬出嗄嘣脆响的声音,那美味香甜,简直是刻骨铭心啊……我对“算黄算割”鸟叫声的敏感,源自幼年的生存感受,即使活到这把年纪,每到初夏,在城市的街巷里听到树梢上一声声的“算黄算割”,脑子里便浮出在从母亲刀下抓锅盔的情景,口中似乎有口水溢出……

同时浮现于脑际的还有那不堪的图像。那是在收割后的麦茬地里搂拾遗丢麦穗的情景。收完一块地里的麦子,母亲回家做饭,父亲用木轮推车把麦子运回麦场,麦茬地里遗丢的零散麦穗,要用大耙子搂拾,这是我的活儿。其实不单是我,凡能拖动耙子的农村男孩,都要干。耙子并不重,搂拾的麦子也没多少分量,难耐的是头顶火辣辣的太阳,直晒得裸露的胳膊由红变黑,再脱下一层层白色的皮。倘在河畔的小块田里,地头有白杨树,还能在树下乘凉,在渠里洗脸。最难受的是坡地,地块大,周边没有一棵树,更见不到一滴水。拖着耙子从这头搂到那头,再从那头搂到这头,头顶的太阳晒着,脚下也像火烤一样,满脸满身都流出汗水,直到没有汗水可以流出。这是我幼年从事的劳动中最不堪的一种。父亲拉着空车回到地里装麦捆,大约看到我不堪忍受乃至气急败坏的脸色,没有安慰或劝导,只是平静地说:“这会儿你想想白面锅盔就好了。……”

后来上中学,读到李绅那首《悯农》,我不是听人讲解才懂得,而是在拖动耙子的幼年就懂得了,是用流尽汗水再无汗水流出的切身感受懂得的。盘中餐更具体为母亲案板上的一块锅盔、一碗面条。我对这位诗人产生了敬重和亲近感。

曾看过一幅画,一个拾麦穗的女孩,扎着羊角辫儿,穿着红兜肚,模样俊俏,在收过麦子的地里捡拾麦穗。看到这画面,当即想到我拖着耙子搂拾麦穗的情景。我体会到的不堪和画面上富于诗情的美形成了反差。一是生活真实,活生生地贮藏在记忆里,抹不去,忘不掉;一是艺术化了的生活。未必要把拾穗者被太阳炙烤得淋漓的汗水和脱皮的肌肤画出来,那样就太缺少诗性的浪漫了。

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是个大命题,我从喜欢上文学就面对这个命题了。几十年过来,依旧朦朦胧胧,莫衷一是。倒是宁可淡忘幼年搂拾麦穗的记忆,多欣赏画中所洋溢的诗性韵味,当会有一种解脱的轻松。(取材于陈忠实同名散文)

18.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准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写作缘起于鸟叫,这也是文章题目的由来。

B.没有鸟叫声的提醒,麦子就容易被暴风雨毁掉。

C.文章叙述作者幼年的诸多往事,详略恰如其分。

D.本文旨在探讨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的关系。

E.本文语言朴实,文笔又不缺乏细腻,感情真挚。

19.文中说鸟叫声传达着一种“喜讯”。结合文意,说说“喜讯”一词的含义。(4分)

20.鸟叫声唤起了作者幼年哪些“生存感受”?(6分)

21.结合全文回答:你怎样理解作者对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这个命题的“莫衷一是”?(5分)

六、本大题共2道小题,共60分。

21.微写作(在下面三个题目中任选一个,在答题卡上所选题号后的□里画V,然后作答;均不低于150字。10分)

①高中毕业在即,同桌把纪念册递过来,请你为他(她)写留言,并要求道:“我最喜欢一句古语:"人唯求旧,器唯求新。’你务必把它用上。”请你按要求为他(她)写出留言(不要显示出校名、姓名等直接暴露身份的信息)。

②某厂商利用最新的科研成果,研发出一款“蛛丝袜子”。根据第四大题所给材料,请你写一则有关产品性能的介绍文字,向消费者推介。

③高三学习即将结束,学校组织捐书活动,希望大家把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一本书留给下届同学,并要求写一则简介,以利于同学选用。请你参加,并写出你对所捐书籍的简要介绍(包括书名、作者、内容等)。

22.阅读下面一则故事,按要求作文。(50分)

远方有一座高山,景色十分壮观美丽,只是山又高又陡,少有人登上去。

一个暴风雨夜,山下的旅店住进一个男人,店主问他去哪里。

“我想上那座山。”他回答。

“别想这件事了,”店主说,“那山可险了,天气又这么恶劣。

“但是我信能上去,”男人,“我的心已经在山顶了,我的身体追上我的心,不会太难。”

“可是,心在那儿,身体就一定能在那儿吗?”店主道,“心随身在,不也很好吗!”

……

这则故事引起你哪些联想?怎样的思考?请就“身与心”的关系这个话题,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700字。